9月20日消息,韩国一名41岁的男子因从公司冰箱拿走并吃掉价值约5元人民币的零食,竟然被判处盗窃罪。
据悉,该男子是某物流公司合作厂商的员工,2024年1月18日凌晨4点多,他在上班时从公司冰箱中取走并食用了一个价值400韩元(约合人民币2元)的巧克力派和一个价值650韩元(约合人民币3元)的卡仕达酱蛋糕。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被指控盗窃公司财务,而男子坚称公司一直默许员工拿取零食,但一审法官未采纳该说法,认定其具有盗窃意图。
根据韩国《刑法》第329条规定,判处其5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55元)罚款。
该男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今年9月18日,案件进行二审的首次公审。
二审中,被告律师提出多项质疑,指出冰箱位于办公室公共区域旁,易使员工误以为其中食物属于公共资源,且监控画面显示被告进出毫不犹豫,没有偷偷摸摸的样子。
法官表示,虽然被告行为并非出于恶意,但法院仍将审查其中是否涉及法律问题,并同意律师申请两名证人出庭,第二次上诉听证会定于10月30日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