昵称有时是出于亲昵和玩笑,但这位男子给前妻起的外号显然带着侮辱意味,因此在网上引发热议。
2025年10月,这对夫妻的离婚案从乌沙克当地家庭法院一路上诉至土耳其最高上诉法院。案件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妻子指控丈夫曾多次通过短信辱骂她。当地媒体公开的部分短信中包括:“滚开,不想看见你的脸”、“让魔鬼瞧瞧你的尊容”攻击性言论。
此外,法院还查实他在手机中将妻子的名字存为“Tombik”,——土耳其语中"胖墩"之意。
综合这些证据,当地法院认定他构成精神虐待,这一判决随后被最高上诉法院第二民事庭维持。
法院在裁决中写道:“配偶对另一方的贬损、嘲讽或不当称呼,违反了婚姻关系中的尊重义务。这种行为构成过错。即便是在通讯录中保存配偶名字时,也不应逾越尊重的界限。”
此前,土耳其法院已接受短信与社交媒体内容作为证据,但此次离婚案首次确立了“通讯录备注”也可作为法律证据的判例。
据当地媒体《Memur Hukuk》报道,土耳其《民法典》规定,配偶双方“有义务彼此忠诚、尊重和理解”。这一最新判决表明,这一义务不仅适用于言行举止,也延伸到了私人通讯领域。
该男子在妻子起诉离婚后提出反诉,指控她出轨,但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属污蔑,驳回了反诉,并判令他提高子女抚养费和赡养费金额。
这起离婚案继此前一对印度新婚夫妇因猫狗不和而寻求家庭辅导后,又一次在社交媒体上引发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