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享科技10月31日消息,据博主“拜托了老司机”爆料,劳斯莱斯库里南车主李先生向他反馈,自己的车辆在托运期间,因为拖车爆胎,导致车辆侧翻发生车损。
李先生称,他是花537万元购买的这款车,车损经第三方评估为275万元,而他找的这台拖车负事故全责,且没有购买保险。
这种情况下,他准备通过自己车辆投保的车损险代位求偿,但却被太平洋保险告知拒绝受理。
保险公司称,本次事故标的的车主被营业单位拖带期间出险,不属于保险责任,现我司依据贵我双方保险合同当中,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例第六条导致约定正式通知贵方,我司对本次报案不予受理。
此后,博主又请教了多位业内专家,针对保险公司能否拒赔的争议点,不同人也给出不一样的观点。
而太平洋保险理赔部的王经理介绍,保险责任里明确指出,被营业单位拖带或被吊装施救期间,这个是不保的。
现在目前唯一的争议,就是车主觉得我们不能代位求偿不合理,但是保险法的第60条是有明确规定,你用代位求偿是要符合保险责任,我们才能使用代位求偿。
但车主现在这个情况不符合保险责任,不符合原因就是因为他在拖带期间,同时它是属于营业单位,拖车是收费的,是这个原因。
王经理还指出,因为这个案件比较特殊,建议车主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需要我们公司的配合和支持,我们也会力所能及的提供一些帮助和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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