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2年打赏女主播超44万次 累计超1700万:平台返还虚假情感诱导的787.5万
麦享科技6月12日消息,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引发广泛讨论的大额直播打赏纠纷案,案件涉及的金额规模和判决结果,都给整个直播行业的合规运营敲下了鲜明的警钟。
当事人王先生常年独自在北京打拼做生意,妻子和孩子一直都在哈尔滨老家生活,长期处于两地分居的状态。从2018年11月开始,他在刷直播的过程中注意到了一位姓杨的女主播,之后频繁进入对方直播间互动。
后续两年多的时间里,王先生先后为这名女主播的账号充值超过7500次,打赏操作累计超44万次,前后投入的总打赏金额高达1700余万元,远超普通网民的正常直播消费范围。
王先生的妻子发现丈夫偷偷把家庭大额共同财产全部打赏给女主播之后,直接将涉事女主播、其所属经纪公司以及直播平台三方共同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全部不当所得。
法院审理查明,王先生和主播杨女士早在2019年6月就已经线下见面,之后两人直接确立了恋爱关系。
交往全过程中,杨女士频繁以直播间需要守塔、冲击活动排名等各种理由诱导王先生进行大额打赏,双方留存的聊天记录里满是超出正常主播和用户边界的暧昧内容。
庭审现场就连王先生本人回想自己两年间打赏出去的1700余万元都觉得难以置信。
主审法官明确表示,两人后续的交往互动完全远超普通主播与用户的正常互动范畴,杨女士全程以虚假精神恋爱作为诱导,一步步促使王先生做出完全不符合日常消费逻辑的非理性打赏。
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整个打赏过程中直播平台从未对王先生反复出现的不正常大额异常消费做出任何弹窗提醒或者消费额度限制,完全没有尽到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合理保护义务,存在非常明显的监管失职问题。
法院结合两人的交往时间线作出清晰界定,确立恋爱关系之前王先生的正常打赏属于普通网络消费范畴,对应款项无需返还;确立恋爱关系之后基于虚假情感诱导产生的所有打赏行为,本身已经违反公序良俗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平台需要返还对应区间内的大部分款项。
最终法院完全支持王先生妻子李某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正式判决涉事直播平台返还合计787.5万元的打赏款项,这一判决也给全行业划定了情感诱导类直播打赏的明确合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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